2026年以来,资本市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从证监会到多地证监局,“1号罚单”密集落地。从个人天价操纵市场,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职,再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监管火力覆盖市场参与各方,传递出严监严管、净化生态的清晰信号。
10.22亿元重罚个人股价操纵
中国证监会2026年第一份行政处罚直指股价操纵。
1月9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余韩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博士眼镜,违法所得5.11亿元。
在操纵期间,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中国证监会表示,余韩的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价量产生明显影响。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
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共计罚没10.22亿元,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和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记者了解到,该案贯穿长达1252个交易日,动用67个证券账户进行操纵,是一起近年来罕见的长期、隐蔽且系统性的违法案件。
会计所“罚单”频出
2026年以来,多地证监局“1号罚单”指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来看,主要涉及机构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未尽勤勉,处罚对象包括机构和注册会计师。随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加大,监管层持续释放出强化行业执业质量审查的明确信号。
1月13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兴华所在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对银江技术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利润、未披露房产关联担保等情况仍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其“没一罚一”,共计罚没1113.21万元,对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罚款30万元,合计罚没1173.21万元。
防止“一退了之”
与此同时,多家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接连受到监管处罚,彰显出监管部门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资本市场纪律约束的鲜明态势。
1月14日,海南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创业板退市公司普利制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1月13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主板退市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阳光”)。
江苏证监局表示,2023年5月,江苏阳光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支付1.7亿元土地转让款,但截至2023年底,对方既未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未退还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尽管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了该事项,但未在履约期届满后及时公告相关进展。
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阳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陆宇处以50万元罚款;对高青化、潘新雷各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杨之豪处以20万元罚款。
这一从严监管趋势在近期会议中得到进一步明确。今年1月初,中国证监会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上通报,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18家严重造假公司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彰显出杜绝“一退了之”、一查到底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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