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日上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之后,国家医保局于今日傍晚发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次方案在延续医保药品目录常规调整机制的基础上,也是首次在正式系统引入“商保创新药目录”概念,作为基本医保目录的重要补充路径。这一新设板块引发医药和保险两大行业广泛关注,被业内视为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融合发展的关键政策尝试。还有企业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将会积极参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申报。
据《征求意见稿》,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继续聚焦临床必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品准入标准,延续近年来控费与准入并重的原则。而在新增内容中,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被拟明确制度为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制度衔接、共同促进药品可及性的制度创新路径。
《征求意见稿》提出,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涵盖尚未纳入基本医保目录、但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具有明确临床定位和较高创新价值的药品。目录形成将依托专家论证、真实世界研究与多维评估结果,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系统遴选,形成商保创新药目录。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本次国谈方案基本延续了既往的谈判规则和安排,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首次引入的商保创新药目录,五年内上市的药物都可以申报,范围非常广,其次是保证了企业的选择权,企业可以基本医保/商保两个目录调整都参与申报,若是企业没有通过基本医保目录的谈判,还能选择商保目录进行价格协商,给予了企业“另一个选择”;三是基本医保和商保目录的专家团队的组成是分开的,与基本医保形成了隔离,保证了创新药商保目录的一定独立性。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经专家评审建议既可以调入基本目录也可以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应先开展基本目录谈判,谈判失败的进入价格协商环节。《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符合条件的独家药品,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和基本目录。
“今日上午的《若干措施》毫无疑问为中国创新药打了一针‘强心针’,而医保局下午立刻发布国谈《征求意见稿》,将创新药商保立刻纳入国谈当中,这说明了相关部门对于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是务实的,立竿见影的。”通用技术中国医药江苏医科总经理助理董泽成告诉财联社记者。
董泽成认为,《若干措施》和《征求意见稿》是自2015年之后,十年内最大支持创新药的力度,将极大促进创新药在临床端的使用,也必将促进中国创新药新一轮的研发热。“当然,也要注意伪创新药钻政策的空子”。
从具体机制看,《征求意见稿》对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遴选标准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临床价值明确,适应症精准;二是真实世界数据充分,安全性、有效性可验证;三是具备成本效益优势,有助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控制赔付风险。
药明巨诺(02126.HK)方面对财联社记者回应称,公司CAR-T产品会积极参加2025年医保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工作,驯鹿生物方面也给出了正面回应,表示在准备中,但仍在等待更具体的政策出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健康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9600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包含药品保障责任的中长期健康险产品成为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
业内预计,随着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度逐步完善,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创新药准入初期“医保真空”的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据《若干措施》,创新药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不纳入医保自费率统计、不参与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有专家对财联社记者分析称,这有利于药企形成“低体量、免监测”的合规销售区间。
据《征求意见稿》,今年国谈将于7月进入申报阶段,8-9月进入专家评审阶段,9-10月举行谈判/竞价/价格协商,10-11月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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