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流动与共享能够激发创新活力,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高质量数据集。这为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指明了清晰的方向,勾勒出明确的发展路径。
如何兼顾数据利用与安全保护引发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他们从制度、技术角度出发,围绕推动数据要素合理流动、保障数据安全以及实现数据高效利用等话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为用数、供数铺就坦途
根据国家数据局2月份公布的数据,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总量已超25万项,接入各地区开放数据超7万项,覆盖全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
全国政协委员、全联并购公会会长范树奎对记者表示,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是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关键环节,为数据资产价值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激活和社会公共利益平衡奠定基础。
近年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政策不断推出。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发布。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布,标志着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为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工作指引。
“释放公共数据将不断提升人工智能底层数据资源的市场化供给水平。”范树奎表示,可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数据计量与定价规则,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采取分级定价机制,比照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逻辑,结合公共数据资产特性,推动公共数据价值化转变与满足市场化应用需求。
为使数据权属明晰,鼓励用数、供数,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对记者表示,可借助技术手段与制度设计协同解决。在技术层面,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溯源与防伪,结合AI算法融合多维度数据,实现动态定价,通过智能合约自动调整价格。在制度层面,加快数据确权立法,明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边界,构建跨行业、跨地域的动态权属制度,细分数据类目、规范权责分配,并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制度。
江浩然说:“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关键生产要素,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我们要进行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布局,统筹规划高质量的发展路径,妥善解决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问题,这是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为数据应用筑牢安全“硬屏障”
在激活用数的过程中,多位委员关注到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全国政协委员、“星光中国芯工程”总指挥邓中翰对记者说:“数据要素市场化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在此背景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必须实现技术与制度双轮驱动、协同发力。”
以公共数据为例,其包含大量个人敏感信息,像身份证号、健康状况等,若开放不当,就可能导致隐私泄露。
邓中翰表示,在技术层面,要构建自主可控的底层技术防护体系,让技术成为数据安全的“硬屏障”。一方面,依托自主创新的芯片与AI技术,提升数据处理的安全可控性。另一方面,发挥多模态大模型与自主标准的技术优势。基于我国自主可控的SVAC国家标准,实现视频逐帧数字签名和信源加密传输。这一举措,既通过多模态大模型将非结构化的视频数据转化为结构化数据,释放数据价值,又通过信源加密实现数据确权,从源头保障数据安全。
为构建“安全—流通”动态平衡体系,国家数据局近年来也接连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数据权属、流通规则和责任边界,为数据流通提供制度保障。在数据跨境方面,2024年,国家网信办出台实施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建立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董事会主席蒋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自贸区针对数据在负面清单之外的情形,可以商议提出更加统一、透明的执行指引,明确“负面清单之外可安全有序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推动执行尺度协调统一。对于未能充分实现相关原则或区域内存在执行差异的审批结果,可考虑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沟通和反馈渠道,更好地发挥负面清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数据自由流动的功能。
蒋颖说:“可以针对目前负面清单未覆盖但企业需求迫切的场景,定期更新实施办法。同时积极组织各自贸区交流协作,邀请企业一道就具体行业和场景展开研讨,共同探索负面清单尺度统一、行业场景互通互认的有效路径。”
数据要素价值巨大,从全球产业链的深度协同到科技创新的集群突破,从服务贸易的高效运作到社会治理的智慧升级,其价值正被持续激活与释放。无论是数据的提供方、使用方,还是第三方服务方,在积极推动数据价值转化的过程中,都需要始终对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保持审慎态度,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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