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海南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前总经理敖义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
据了解,敖义于2018年4月入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简称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2018年5月22日登记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从业人员,2025年2月在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退休,涉案期间系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具体来看,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敖义私下接受客户余某蛟委托,登录余某蛟指定的普通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约5970.41万元,盈利金额约1.56万元;
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敖义私下接受客户余某蛟委托,登录余某蛟指定的信用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约2.69亿元,亏损金额约273.22万元。
前述两个账户累计交易金额约3.29亿元,总计亏损金额约271.66万元。敖义接受委托期间未产生违法所得。
海南证监局认为,敖义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敖义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正式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32.45亿元,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39亿元,同比增长13.39%;归母净利润3.7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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